发布时间:2024-11-05 22:27:56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社 北京5月9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9日发布消息,截至目前,第三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前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督察工作。
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动员会在昆明召开。督察组组长叶冬松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云南省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等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
被督察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