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1:22:16 来源: sp20241109
专门帮商家策划关店跑路的“职业闭店人”,进入了大众视线。据央视报道,前不久,早教培训机构金宝贝在多地一夜之间关店。不少家长表示,后续沟通中出现了“第三方”与其对接协调,这些第三方有一套完整的闭店流程,帮原经营者“金蝉脱壳”。这些操盘的第三方,又被称为“职业闭店人”。
为商家“零风险”定制跑路策略,按债务比例收钱断后,看上去,这些“职业闭店人”的操作手法十分专业:闭店前大搞降价促销,吸引消费者充值,以增加自身“业绩”、赚取更高佣金;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将企业过户给缺乏还债能力的“背债人”,助原经营者成功脱壳;留下烂摊子后,破罐子破摔地让消费者走民事诉讼渠道,直言“你们肯定赢,但是我们没钱”……主打的就是一个收老板的脏钱干坑消费者的脏活。
如果说商家挟预付款跑路是对消费者的背刺,那寄生在“关店”利益链上的“职业闭店人”就是给消费者恶意挖坑。
用所谓合法合规的途径帮经营者“放心失联,安全跑路”,帮经营者卷钱且逃债,自己从中套利获利,却将损失都交给消费者来承担,这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也是对大众消费信心的刺伤。有些“职业闭店人”为了赚得更多“服务费”,不惜以前脚促销后脚关店方式扩大消费者损失,更是坏上加坏。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还是契约经济。打着嫁接风险、转移债务名义行为虎作伥或引虎为伥之事,助长恶意关店行为,这违背了市场伦理,也践踏了社会底线。
“职业闭店人”之所以很多时候能得逞,通常是源于钻了几个方面的空子:一是预付费的监管漏洞;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审核漏洞;三是泛经济纠纷化处理的追责漏洞。
他们能靠恶意关店捞上一笔,就是因为预付款之前缺乏专门资金监管,可能被经营者擅自挪用、私下卷走,也因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管理审核门槛偏低,为“背债中介”“金融过桥”等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机,还因为这类事件经常被当做普通民事纠纷来处理,给了其能赖则赖的空间。
考虑到“职业闭店人”钻空子的代价主要是由社会来承担,随之助长的商家跑路乱象极易给社会埋下不稳定因素的祸根,显然有必要从法律等多个层面堵住现有漏洞。
2023年10月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将经营者“预付式消费”规范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将于今年7月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更是对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行为明确了罚则,还从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三个方面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有的地方也已开始探索将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行业企业收取的预付款转入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这有助于减少携预付款跑路乱象。
就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问题而言,简化审批流程,本是为了保障开办企业权利、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也给企业处理不良资产提供了便利。但鉴于“职业闭店人”会用农村孤寡老人或其他以“背债”为职业者来“接手”已负债企业,怎么打破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实际控制权未变更带来的套利空间,是否该针对预付费高发领域企业的经营主体变更增加对经营状况的摸排,如何加强对职业“背债”行为的规制,无疑需要更多摸索。
再就“职业闭店人”行为定性来讲,诸如关店前前脚促销后脚关门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乃至诈骗;通过变更经营主体,来帮助老板逃债,则涉嫌妨碍清算罪、非法经营罪。法律专家吕来明就说:如果明知道经营风险出现资金链断裂,再进行诱导消费搞一轮促销,短期内卷钱跑路,这具有比较典型的诈骗特征,应该进行刑事打击,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和消费纠纷来处理的话,很难有很好的效果。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处理问题时,该跳出经济纠纷层面来处理的不能含糊,不能让消费者成了冤大头。
说到底,“职业闭店人”闭得了店,却闭不了法律责任。只有用法律闭上“职业闭店人”干脏活的暗门,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责编:赵春晓、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