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2:22:24 来源: sp20241105
开标,降价!据报道,11月6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此次集采有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每年或可节约药费182亿元。预计2024年3月,让全国患者用上此次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
药品集中采购是药品采购机制的重要改革,同时也对降低虚高药价耗材、不断深化推进医药行业变革、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积极作用。自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实施至今,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37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一次次“灵魂砍价”,一个个集采成果,都令人印象深刻。回看国家药品集采之路,扩面提质是最清晰的底色。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群众看病就医的“心病”之一就是药价高、耗材贵。一些不得不用的“天价药”,时常让患者和家庭为就医用药感到“头大”。从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至今,跟踪群众需求关注和现实情况,在促进降药价的同时,常态化逐步覆盖有关品种,扩大采购品种覆盖范围,就是一个重要脉络。
一个例证是,集采如今也已延伸至中成药领域。而以此次集采来说,也涵盖了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这些疾病范围的药品中选,是依据群众强烈需求,动态跟进调整扩面的生动体现。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印发的文件,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集采的核心,是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同时,还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强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是国家药品集采的重要手段和目标。之所以要求带量采购,目的就是要引导鼓励药企,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品价格,以量换价,薄利多销。目前,除了国家层面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之外,也在指导地方针对费用大、使用面高的品种开展规模性带量采购。九批国家药品集采的实践表明,保质量,促竞争,成为重要指挥棒。一家药企要想在参与集采时中选,必须守牢质量根基,加快研发创新。
药品集中采购,降价减负只是基础,如何保障患者能够及时用上药,享受到集采红利,才是关键。一款新药好药,只有运用到医疗临床实践中,才能确保患者受益。一方面,要继续在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下,强化中选产品的供应保障;另一方面,还要提升药品的配送能力,尤其是调配和“替补”供应机制。而对于医疗机构端来说,相关部门需畅通其优先配备使用的政策通道,优化医疗机构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的考核评价方式。多措并举,让集采药品真正及时、高效送到患者手中。
积极稳妥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是一项直接关涉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挤水分、降负担、保质量、促竞争。我们要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让更多好药及时来到患者身边,让集采政策红利扎扎实实惠及群众。
(责编:徐玉涵、曲源)